近日,浙江师范大学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我为师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继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更加有力推动解决师生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回信精神,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创新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把“我为师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作为现阶段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对照“急难愁盼”收集的问题和“我为师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清单,梳理好未完成的任务清单,做好时间进度表,明确时限要求,严格清单管理,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增强内生动力,深入分析“堵点”“难点”,创新思路举措,带头领办项目。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聚焦重点,着力提升学史力行成效。在巩固“我为师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前期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现搜集并努力研究解决一批师生群众呼声高、意见大,但一直未得到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及师生特别关心关切的问题和师生身边不满意的小事。持续用好线上“小微服务”即知即改平台、“点亮微心愿,助力微梦想”志愿服务平台,加强平台宣传,聚焦师生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等所需所急,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微建设”“微服务”。积极探索构建党建统领的校企地共同体,开展校内党支部与地方、企业支部,管理服务单位党支部与教学科研单位党支部,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等结对共建,共建党支部在本年度内至少共同开展1次“我为师生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师生结合自身实际至少参加1个党员先锋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办实事”、认领“微心愿”等形式,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融合,不断凝聚提质增效合力。要积极创设活动载体,推动“我为师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第27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省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省高校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相结合,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清廉校园建设、引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与强化数字赋能、整体智治相结合,与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增进工作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开展“一窝蜂”“一次性”的实践活动,防止以日常工作简单替代实践活动,防止实践活动产生“真空”和“盲区”,真正让师生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满意度。要进一步凝练特色,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要把“我为师生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的工作成果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实际成效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特色经验,注重将特色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及时宣传报道办实事的活动动态、好的做法、好的经验等,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编辑:朱慧